市政府并市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法〔2020〕1号)及辽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恪尽职守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4年全局共完成计划审计项目76个(年初计划74个,调增计划6个,调减计划4个),其中: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5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4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项目2个,专项(民生)审计(调查)项目3个,国有企业审计项目1个。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30篇。被上级审计机关采用26篇(次),向市政府报送《审计要情》及审计专项调查报告、情况报等3篇被市领导阅示批示。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督查审计整改,为服务改革发展、推动依法治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我局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强化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辽源市审计局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定制度》,促进重大行政决策运行规范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制。出台重要文件,广泛征求市人大、政协、等多家单位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落实依法审计,规范审计执法。一是在现场实施阶段推进审计事项公示制,告知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廉政监督员和审计工作纪律要求;二是审计人员严格落实审计“八不准”和“四严禁”廉政纪律规定,文明从审;三是通过规范审计程序,实行“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四级审理模式和审计组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查、法制科审理、总审计师把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五级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度。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有关审计工作情况。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2024年抽查了县区审计机关审计案卷,提出问题并督促规范,进一步提升县区审计机关审计质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落实。二是结合送达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促进整改等工作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宣传讲解审计法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提高全体审计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运用法律的能力。我局督促审计干部开展自学法律活动,积极学习《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国家审计准则》、《国家安全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大家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争做“法律明白人”。同时积极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本级组织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了全体审计干部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小组成员,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九)配合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为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实质化运行,辽源市审计局法制科加挂行政执法监督科牌子,负责全市审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同时组建监督队伍。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自学及集体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把依法治国新理念融汇到审计工作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四周年宣传月”活动,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的学习,努力把依法审计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中理解把握,紧密结合审计部门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工作任务。
我局局长、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吉林恒太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吉林恒太律师事务所吴洪君同志、崔建同志为我局法律顾问,解决我局没有专职律师或法律顾问的问题。
(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年初我局在认真开展审计对象调查基础上,及时与市委组织部门沟通,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探讨,科学的定制了《辽源市审计局202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报中共辽源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开展实施审计,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审计监督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开展。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同时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行政复议工作制度。2024年我局无相关行政案件。
(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制度,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发言、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把依法治国新理念融汇到审计工作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年初制定局年度学法计划及局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局机关门户官网、办公楼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等媒介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等相关内容,同时宣传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推动落实“谁执行谁普法”责任。
三、上年度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人员力量方面。近年来,通过辽源市硕博人才引进和选调的方式,补充了年轻的审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年龄老化和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审计人员结构方面。引进年轻审计干部的,同时解决了人员不足和人员结构单一的问题,审计队伍的素质、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审计人员力量方面。市审计局除了每年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本级组织的审计项目外,还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临时被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及上级审计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办理案件。审计任务繁重与人手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年轻审计干部工作经验还需进一步提升。随着审计监督的领域越来越宽,审计机关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近年来新招了年轻的审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年龄老龄化的问题,但经验欠缺,需要时间成长,审计经验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质效。
(三)审计干部缺乏系统培训。工作任务重没有时间参加系统培训,外出学习交流偏少,审计人员缺乏拓宽视野、交流提高的机会。另外,基层审计干部政策研究不深不透,年轻干部审计站位不高、系统思维不强。习惯于按照财务收支研究审计方案,习惯于从财务收支发现问题,不习惯从政策落实角度审计问题。主要原因是对财务制度掌握比较多,对被审计对象涉及的国家方针政策研究不透彻,研究型审计还没有落实到位。
五、2025年法治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职能作用。
(一)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政策+项目+资金”审计思路,采取专题式、融合式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好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突出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政策落实、预算管理绩效、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审计,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防控、政府债务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和隐性债务化解等情况,促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揭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高压线”。
(三)聚焦重点抓好民生(专项)项目资金审计工作。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重点,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资金筹集拨付、分配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把对那些与人民群众利益最为密切的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的监督作为国家和审计部门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着重对那些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劳动力再生产密切相关领域的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着力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力度,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重要目标责任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严肃揭示重大违纪违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围绕推动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和资金审计监督,着力推动辽源全面绿色转型和全面全方位振兴。
(五)切实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揭示问题是审计的基本职责,推动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根本目的。我局将按照《辽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报告公告、结果运用等制度机制,做实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贯通协作,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以及党政督查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本级人大常委会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对接会商,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六)再接再厉,继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根据“一规划两纲要”和落实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措施等工作要求安排我局2025年度法治重点工作;二是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科学制定我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并严格组织落实;三是继续结合送达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促进整改等工作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宣传讲解新修订的《审计法》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继续利用“12.4”宪法日开展多形式对宪法、审计法、民法典等法律进行宣传;五是坚持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审计过程中。
辽源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