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制科
发布时间:2024-07-01 12:31 信息来源: 审计要闻
负责拟订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出有关建议;监督检查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规范审计业务文书和程序;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和办理审计行政处罚听证;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法规的收集、汇编、调研和咨询;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审理工作。
(责任编辑:薛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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